配偶、兒女怎麼分配財產?2個關鍵可能讓你的遺產「充公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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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早安健康/廖庭毅報導】配偶、兒女怎麼分配財產?「大孫」一定可以分到家產?丈夫過世又沒有小孩,妻子會怎麼和公婆、小姑分財產?以上問題,就讓吳挺絹律師帶你一次全搞懂,還要告訴你:如果不注意而發生某種狀況,居然會讓你賺一輩子的遺產被「充公」!

配偶、兒女財產怎麼分配? 「大孫」可以分遺產嗎?

民法中所謂法定繼承人,是會按照一個特定順序安排,吳挺絹律師說明,首先,如果是已婚者,他的配偶就是所謂的「當然繼承人」,是其中最高順位的繼承人,本人過世後配偶一定會擁有繼承權。而接下來還有4類人,就要來排隊了!依序分別為: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。

繼承的邏輯是,假設第一順位還在,那就是「當然繼承人」,與第一順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分配,就沒第2~4順位的事。同時依此類推,假設第一順位不在了,就是配偶跟第二順位來分。 總之,一般情況下配偶都分得到,但不是全部獨占,而是要跟順位繼承人一起分。(編輯推薦: 母親病倒後才懂得照顧自己,影后楊貴媚:如果我不能動,賺幾億都只是廢紙

特別注意到,第一個順位不是叫作小孩或子女,而是用專有名詞直系血親卑親屬,意思是「我生出來的孩子,以及我孩子生出來的」,都算是直系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
這表示我的孫子甚或曾孫輩都有繼承權嗎?不對喔!吳挺絹律師說,還是會以「親等近者」為優先,也就是倘若我有兒女,而他們沒有過世或因故喪失繼承權,那兒女再下一代的孩子們,也就是孫子女、外孫子女就沒有繼承權了。所以,常有長輩想要多分給親愛的長孫一份,但只要上一代還有人在,孫子輩可能就沒得分,除非爸爸在阿公過世前就已經先離開,又或者爸爸做了一些喪失繼承權的事,長孫才有資格代替他爸爸去領阿公的財產。

因此,如果祖父母真的想要多留一份財產給長孫,還在世的時候可以先規劃贈與、分年贈與,或者預先在遺囑中用遺贈的方式安排,原則上祖父母有自由處理遺產的權利,只要不要危害到配偶及順位繼承人的「特留分」,祖父母是可以在遺囑上寫好要給孫子多少遺產的。

一個狀況要立遺囑,否則遺產被充公

根據遺產繼承的順序,假設樂樂沒結婚沒小孩,過世時所有家人通通不在,事先又沒有用像遺囑這樣子的方式來做規劃安排的話,財產可能會全部入國庫!如果已經知道沒有繼承人的狀況,想要把自己的遺產分給關心自己的人、或直接拿去做公益等等,都必須透過遺囑來達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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