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向華強的兒子向佐、向佑不能爭產
因為現在向華強還在,向華強可以自由決定財產給誰!目前他們並沒公布遺產分配的細節,只提出來說不給兩兒子,財產由大媳婦管理,而且香港並沒有特留分的規定,因此向華強寫遺囑把遺產給誰,就給誰,兒子並沒有辦法爭產!
2. 重點在『管理』兩個字
這個管理可能代表很多不同的意涵,不代表這些遺產是全歸媳婦郭碧婷所有,如果運用信託的規定,也可能讓媳婦管理遺產,然後在規劃的條件下將財產的受益權給孫子享有。
3. 對照台灣的法律機制,信託是很好的工具
目前,依照我國信託法的規定,一般自然人也可以當作受託人,父母親將不動產信託給媳婦,由媳婦妥善管理,實際上的受益人可以是孫子,讓孫子可以確定拿到財產,又不會亂花用。
在面對特留分上,也可以將兒子的特留分放入信託,同樣由受託人管理,不會一次全部被孩子揮霍殆盡。 (編輯推薦:負債長子為爭產竟要老父「抄遺囑」!律師2招解套讓遺囑無效、保住兒女繼承權)
4. 也可以使用附條件(或負擔)的贈與
例如贈與土地給媳婦,要求土地未來要給孫子繼承…等方式來保障財富的傳承。
如果我們不希望辛苦打拼的財產,最後變成孩子墮落的誘因,那就必須趁著自己還能做主的時候,把自己家裡傳承的『法律』定好,讓子女未來擁有平安且向上的人生!。
本文授權轉載自「恩典法律事務所」蘇家宏律師 , 原文出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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