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繳健保費有哪些處分?拒繳嚴重可能被「停卡」看醫生得自費
健保讓我們在面對龐大的醫療負擔時,也能享有完善的醫療照護。根據健保署規定,若長期欠繳健保費,將依序面臨加徵滯納金、行政強制執行與暫停保險給付的處分,若走到暫停給付的地步,則可能面臨健保卡被「停卡」問題,原有保障瞬間歸零。
欠繳健保費處分1. 加徵滯納金
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若超過寬限期、仍未繳納保費的話,每天會加徵其應納費額0.1%滯納金,其中投保單位、扣費義務人的滯納金以15%為限;被保險人的滯納金,最高累計為5%。
欠繳健保費處分2. 催繳與行政強制執行
當健保費、滯納金自應繳納日期起,投保單位超過30天或被保險人超過150天,都沒有繳費,且金額累積達7,500元,健保署將採取行政執行的方式,從薪資、存款或股票等財產中扣押。
欠繳健保費處分3. 暫停保險給付
若經查證及輔導後,發現被保險人有能力繳清健保費,卻拒絕繳納者,健保署就會暫行停止保險給付,也就是俗稱的「鎖卡」,一旦保險給付遭到中斷,就無法使用健保卡看病,所有費用都需要自費處理。
不過前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曾宣布過全面解卡的政策,現在每個月都會利用健保資料庫比對,一旦健保欠費者以受僱者身分投保,就會通知行政執行署,查扣部分薪水抵償健保欠費,所以目前基本上鎖卡的情況很少,除非是年度綜合所得稅率達5%以上、全戶利息所得逾2萬元卻欠繳健保費等少數狀況,才可能面臨鎖卡。
要是因為經濟困難、無力繳納健保費,該怎麼辦?下一頁繼續看健保費救濟管道與補繳方式有哪些!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