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按:今年第四號颱風丹娜絲來勢洶洶,預估週日(6)就會登陸台灣,屆時將帶來強風豪雨,目前台南市、高雄市與屏東縣都相繼宣布放颱風假。
雖然颱風假是為了勞工的生命安全所設立的防災機制,但有些人在颱風假當天還是得上班,到底颱風假出勤有薪水嗎?放颱風假也要居家上班?一起來看看律師怎麼解釋「颱風假」的眉眉角角!
雖然颱風假是為了勞工的生命安全所設立的防災機制,但有些人在颱風假當天還是得上班,到底颱風假出勤有薪水嗎?放颱風假也要居家上班?一起來看看律師怎麼解釋「颱風假」的眉眉角角!
小豪的公司實施分流上班後一個月後,一個颱風生成,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一天,小豪大喜過望,剛好可以閃掉無聊的線上會議。沒想到颱風走後,小豪的老闆卻罵他無故曠職!
小豪一頭霧水,政府都宣布停班停課了,既然停班為什麼還要參加會議?老闆這樣要求才違法吧?小豪跟朋友阿強大吐苦水,阿強是個餐點外送員,阿強說:「別抱怨了,你至少在家裡平平安安的,我可是要冒著大風大雨送餐耶!」
到底,小豪和他的老闆誰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呢?此外,又有哪些工作性質適用颱風假?在談這個議題之前,我們應該先來釐清一個觀念,那就是:其實颱風假並不是一種「假」。
颱風假其實不是「假」?
颱風天員工有權不出勤,老闆也能不給薪
因為天災的緣故,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這個對象原本也不是針對一般勞工,而是針對公務員和各級學校(《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》第二條),只是許多公司行號都習慣比照政府標準,決定是否讓員工出勤。
主管機關為保護勞工生命安全、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求,又制定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,根據這個要點的第六條,當發生颱風之類的天災時,只要從勞工居住地到工作地點中間所經過的任何地方,有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,勞工就可以合法選擇不出勤,而「雇主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」。
簡單說,因為「颱風假」並不是一種法定的「假」,所以雇主其實還是可以要求員工上班,但前提是雇主要能確保勞工出勤安全無虞;而勞工基於安全顧慮,也可以理直氣壯選擇不上班,雇主不能說勞工曠職。
純就法律上來說,如果勞工颱風天選擇不出勤,雖然雇主不能算對方曠職,但雇主也有權利可以不發給勞工那一天的工資。不過,前述那個要點的第七點也建議:「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,雇主宜不扣發工資。」意思是, 雖然在法律上雇主可以不發那天的工資,但勞動機關建議「最好」還是給,而這也是目前台灣多數企業的作法,也因為如此,很多民眾誤以為遇到颱風時,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就是「賺到一天假」,其實並不然,而是那些企業選擇多給勞工那一天的工資。
不過,該條要點也提到,如果天災時勞工「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,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以外,宜加發給勞工工資,並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」,也就是說,如果老闆堅持要員工颱風天上班,最好能夠派專車接送、另外補貼交通津貼,而且最好能夠多給一些薪水,不過,這也是「建議」,不具法律上的強制性,只是基於人情義理,要勞工冒著風雨去工作,老闆提供交通協助或加發工資,的確也是比較讓勞工暖心、促進勞資和諧的作法。
居家上班會受颱風假影響嗎?下一頁繼續看颱風假的眉眉角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