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向社會局申請災害救助
而當洪水來襲時,有時也會在新聞報導中看見民眾身亡、失蹤等意外消息,若真的不幸發生,也可依據「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」申請救助,申領人除了攜帶印章、身分證及全戶戶籍資料外,不同的項目也會有額外的要求,例如失蹤救助就必須提出失蹤證明、失蹤人口仍生存繳回救助金之切結書;重傷救助則要提出醫師診斷證明等。 ***詳細災害救助的申請資訊,請直接洽詢各縣市政府社會局***
【災害救助種類】
- 死亡救助: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而死亡者。
- 失蹤救助:因災行蹤不明並經戶籍註記有案者。
- 重傷救助:指因災致重傷或未致重傷,必須緊急救護住院治療,自住院之日起十五日內(住院期間)所發生醫療費用總額達重傷救助金金額者。
- 安遷救助: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。
- 淹水救助: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住戶。
- 農田、魚塭受災致無法耕種或養殖者。
- 漁商船(筏)、遊艇、舢舨受災致無法作業者。
【「淹水救助」補助金額知多少】
災害救助中,若受災戶因為淹水導致災害發生(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),記得有淹水救助金,千萬別忘了申請!申請程序如下:
- 通報:拍攝淹水照片,向村里長或村里幹事申請勘災,紀錄下發生的時間、種類、原因、區域、受災戶數、人口、傷亡人數和房屋損失數目等災情細節,作成勘災報告表紀錄。
- 申請:發生後於規定時間內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,向事發地區公所提出申請(各縣市規定時間請洽區公所)。
- 核發:由就近區公所評估後核發,會於審核後依規定日撥款。
不過每個區域的申請條件和補助內容都有一些不同,這次集中整理各縣市的淹水救助金資訊,遇到災害也不用怕經濟受影響。
1.臺北市:若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,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、未滿100公分,發給救助金1萬元;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,則發給救助金2萬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」( →點此進入)
2.新北市:若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、未滿100公分者發給救助金新臺幣一萬元;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,則發給救助金2萬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新北市政府福利補助自己查」( →點此進入)
3.桃園市:若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、未滿100公分者發給救助金新臺幣一萬元;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,則發給救助金2萬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桃園市政府社會局」( →點此進入)
4.臺中市:若住屋淹水超過50公分,每戶可申領救助金1萬5000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」( →點此進入)
5.彰化縣:若住屋淹水超過50公分,每戶可申領救助金5000元;淹水達100公分以上者,則發給救助金1萬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彰化縣政府社會處」 (→點此進入)
6.臺南市:若住屋淹水超過50公分,每戶可申領救助金5000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臺南市政府社會局」( →點此進入)
7.高雄市:若住屋淹水超過50公分,每戶可申領救助金1萬5000元。詳細資訊請往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」( →點此進入)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