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蟲儼然是個負面流行語,如果你還沒跟上這波「媽蟲之亂」,一起來了解媽蟲到底是什麼意思?媽蟲由來是什麼?同時看看專家對於媽蟲一詞與其爭議的看法吧。 (編輯推薦:老公鬧離婚說錢都給我,他只要安靜…呂秋遠:面對熟年婚姻殺手,逃避不可恥又有用)
【媽蟲爭議話題】Dcard「媽蟲真的不要鬧!」一文槓上全職主婦
最近媽蟲在台灣各大平台掀起討論,起因是一名自稱離婚律師的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上,以「媽蟲真的不要鬧」為主題發文。
該文首先指出媽蟲意思是「小孩已經上學了,但不返回職場只會在家花老公的錢,像隻寄生蟲一樣的女人。」接著表示,自己從事這行的初衷是幫媽媽們爭取權益,但漸漸發現,老公們主張離婚的原因多半是老婆不工作、不做家事也不顧小孩、跟社會脫節等,而老婆們老說自己付出青春、拿命幫男方生小孩、有工作只是沒工資,讓她忍不住怒斥「媽蟲」們聚會逛百貨公司、買週年慶保養品組合時,都沒有考慮到丈夫是怎麼努力工作的,活該被離婚。
部分網友看了貼文表示贊同,認為婚姻本來就是兩人互相扶持、雙向付出,如果要當全職的家庭主婦,就得做好男主外、女主內的分工,讓先生可以在外放心賺錢,而不是以為小孩上學後就能當貴婦;但也有不少網友暴怒,紛紛怒指每段婚姻背後的問題外人無法體會,不能就單一行為來認定一方在婚姻的貢獻度,且通篇的價值觀都非常傳統且刻板,宛如沒有達成丈夫要求的太太就是媽蟲?難道全職家庭主婦就不能有自己的休閒時間?
【媽蟲由來含義】
媽蟲是什麼?新造詞反應父權對女性「為人母的期望」
「媽蟲」一詞最早在2014年的韓國出現,一開始針對的是追求榮華富貴、天天享樂、帶孩子出門卻沒把小孩管教好的年輕媽媽,後來則延伸到將專職育兒的媽媽貶低為媽蟲,認為他們整日無所事事、悠哉享樂。簡單來說,現在對於「媽蟲」的解釋可以理解為:「小孩明明已經開始上學,仍像吸血蟲一樣靠先生薪水過活的女性。」
而這件事啟發了作家趙南柱寫下《82年生的金智英》一書,媽蟲的概念也就此更廣為人知。
《82年生的金智英》女主角金智英放棄工作成為全職媽媽,每天一睜眼就是準備早餐、照顧嬰兒、操持家務,偶爾喝杯咖啡喘口氣,竟被鄰居酸說「用先生的錢喝咖啡,真好命」。身在韓國高度性別歧視的社會裡,不少女性在看完《82年生的金智英》後感同身受,覺得自己為了家庭犧牲人際關係、職場規劃和夢想,偶爾想給自己放個假,卻好像犯下滔天大罪——憑什麼隨便一個路人都能指責我們是「媽蟲」?
但韓國男性卻不這麼認為,反而覺得這種「把自己當悲劇女主角」的想法,就是助長媽蟲增加的主要原因,而且自己為了養家放棄娛樂、扛起一家經濟的壓力,都是女性不能理解的。在父權社會的厭女情境下,媽媽們在外的一舉一動都被無限放大。若帶著兒女出現在公共場合稍有吵鬧、或是閒暇之餘和姊妹逛街玩樂,都有可能被冠上不負責任的「媽蟲」罪名。
【專家如何看媽蟲1】
律師呂秋遠:女人不要有「這個家沒我怎麼辦」的情懷
知名律師呂秋遠對此則說,根據他時常協助離婚案件累積的實務經驗,結婚在台灣社會結構、甚至全亞洲的體系裡,對於女人來說,就是一件穩賠不賺的事情,例如
- 你要有錢,但不能太有錢
- 你要有能力,但必須用在輔助你老公身上
- 你必須有臉蛋,但不能花老公的錢去做雷射,重點是,還是別人家的老婆比較美
- 你要有包容心對婆家,還得必須包容老公「不小心」外遇
- 你要有個性,但是不能用來對老公發脾氣
- 你要很會做家事,但最好還是要會賺錢
- 你要孝順,但孝順婆婆是優先,孝順媽媽是偶爾
- 你要是個好媽媽,但更不能忘記你要優先當一個好老婆,不能失去女人味,否則別怪老公會外遇
呂秋遠表示,當然真的有那種「把老公賺的錢拿來揮霍,自己不負責任的女人」,但以他經手過的諸多案例經驗來看,這種人實在太少。他反問,丈夫的薪水拿給太太「家用」,付完貸款、伙食費、學費補習費、房租、油錢、孝親費等,家庭主婦還剩多少錢?「這份沒升遷、沒同事(可能是婆婆,但她算主管)、沒加班費、沒工作時數,偶爾偷懶去喝杯小七的咖啡、有時候去百貨公司買點化妝品,就會被說是媽蟲的工作,到底應該拿多少薪水?」
呂秋遠說,可悲的是,走到離婚一途時,男人往往自認每天辛苦工作,賺的錢都去哪裡了,一定是被花去做SPA、喝咖啡、給娘家,「那孩子怎麼長大的?靠陽光空氣水嗎?」他奉勸女性要不別結婚、要不就去工作,不要有「這個家沒有我怎麼辦」的媽祖婆觀世音情懷,務必要好好愛自己,因為「當我們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,在那個人的眼裡,我們就是閻羅王,要錢索命的那一個。」
【專家如何看媽蟲2】韓國主婦作家:照顧孩子不是媽媽一個人的事
韓國知名主婦作家李承柱在《已經辛苦,就不要再心苦》一書中分享經歷,她曾帶著兩個孩子去咖啡廳,當時小兒子嬉鬧而被一旁年輕情侶抱怨,指責她是「管不了小孩的媽蟲、還有閒情逸致喝咖啡」,但她無奈,明明照顧子女不是母親一人的事情,社會為何慣於讓弱者背鍋,子女的行為都推卸到媽媽身上?她認為,假如某天真的在路上遇到不管教小孩的家長,該做的事應是直接告知對方,而不是對某個性別身份貼標籤。
【媽蟲爭議的啟示】「無償」家務勞動,成了理所當然?
台灣女性每日無償家事勞動與照顧的情況到底如何?行政院曾於2021年公布《性別圖像》統計顯示,有配偶的女性,平均每天無酬照顧的時間為4.41小時,主要分配給家事和照顧小孩,而她的配偶(含同居人)平均每天無酬照顧的時間,只有1.48小時,幾乎相差三倍左右。
同時,根據行政院《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》,申請「育嬰留職停薪」的人,期滿後因為家庭因素(如照顧小孩)而自願離開工作崗位的婦女占比率最高,高達34.17%。
全職媽媽的辛苦,外人很難感同身受,重返職場也不一定能說回就回,尤其得面對職場上工作權難以保障的問題,即便成功回到工作崗位,不免也對職涯有一定影響。
再加上,全職媽媽有時要求男性做簡單的家事,還可能被冠上斤斤計較的標籤、被指責「我都在外面工作賺錢,為什麼還要做家事?」難怪韓國作家逆媳在著作中忍不住吐露這樣的名言佳句:「老公不是『幫忙』做家事。只是盡自己的職責罷了。在一起生活的空間裡,做好自己分內的家事,這是理所當然的規則和禮儀!」
在傳統華人社會裡,一旦進入婚姻,就被賦予許多的角色期望,然而,彼此的想像和期待不免出現衝突。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外人很難置身其中、理解全貌,不變的是,婚姻關係的經營,終究需要雙方雙向付出、互相扶持、共同愛護。你認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