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擁有符合想像的「失智」生活-意定監護
如果碰到有無法自己無法「表達意思」的時候,自己的財產有可能會被有心人士動用,或身旁親友想要替你處理也不行(因為不是你本人或沒有合法授權),因此,就需要幫你找一位監護人,在法律上替你表達意思。
監護人的權力就像我們3歲時,父母親幫我們決定一切事情一樣,監護人覺得對我們好的方法,可能跟我們想的不一樣?!
單身族如果在自己在無法表達意見的況下,也想要確保自己的生活時,可以透過意定監護契約達成。先想好自己未來想居住在哪裡?是安排看護住家裡,還是住樂活村?如果生病要住哪一種病房,監護人可否賣他的股票?監護人有沒有報酬?如果有,每個月領多少?日常的生活安排…等等。接著,再找一位或多位親友,跟他討論,如果他也願意在未來肩負「意定監護契約」內的責任,單身族就可以跟他簽訂意定監護契約,經過公證人公證後,等同於運用法律確保未來自己的生活。
4. 擁有獨特的自我價值-遺囑
許多單身族會希望,把一生積累的財產留給最愛的兄弟姐妹,或手足的子女,或閨密,或摯友…等,也有人希望全部財產捐做公益,不管給的對象是誰,就是讓愛延續,這樣的延續必須透過法律才能完成。因此,單身族特別需要寫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,如此一來,你的愛與心意,就會讓世界牢牢記得!
單身族如果沒有寫遺囑,父母以及兄弟姐妹都比單身族早上天堂,就算有兄弟姐妹的小孩,因為姪子姪女(外甥子女)不是阿姨或姑姑的法定繼承人,那麼單身族的遺產就會被政府充公、流入國庫。
5. 擁有清楚的關係-授權書
幸福不是「必須結婚」,而是「你知道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人生」,沒有子女、沒有婚姻,不代表孤單,更不是沒有選擇。
有許多單身族共居,或彼此在生活上互相幫助,口頭上請親友替你保管銀行帳戶(存摺、印章或網路銀行帳密)並提款、管理不動產(收租)、處理資金,甚至一些生活大小事都委託親友處理。
這位親友可不可以隨意提領你的錢?可不可以幫你決定買東西或投資?有沒有金額限制?可不可以替你簽名蓋章?要不要記帳?…如果沒有講清楚,未來如果有爭議,會不會連親友都當不成?所以,我建議要清楚的溝通並寫下「授權書」,把授權的事項、範圍、限制與期間等等都記清楚,未來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。
對單身者與這位被授權的親友,都因為有授權書而得到保障!
孤獨不可怕,沒準備才可怕;幸福不是別人定義的,人生的最後一頁,也該由自己親手書寫,替未來安排最溫暖的答案。
本文授權轉載自「恩典法律事務所」蘇家宏律師 , 原文出處
作者簡介:恩典法律事務所,是由一群專業且經驗豐富的律師所組成的中型法律事務所,致力於提供社會大眾最專業、最人性、最具效率,且最貼近客戶需要的法律服務及協助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