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不只是藝人的八卦,而是可能會落在每一位「單身族、頂客族」身上的生活與法律課題。
一、曹西平案例中的法律提醒:遺囑固然重要,但可能還不夠
曹西平大哥生前未婚、無子女、父母已過世,與親兄弟關係決裂,曾公開表示「不希望讓財產留給兄弟」,並希望把財產給長期照顧他的乾兒子。
即使他願意透過遺囑將財產留給所愛的人,法律並不是只有一張遺囑就能完全決定一切:
- 即便有遺囑,兄弟們仍可主張「特留分」,也就是法律為繼承人保障的一部分遺產份額。即使遺囑將財產全部留給乾兒子,兄弟們仍有權依法請求拿到其「應繼分的三分之一」。
- 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,兄弟姊妹就是法定繼承人,按比例分配遺產。
- 要完全排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必須有法律上認定的「喪失繼承權」事由,例如重大虐待、侮辱等具體事實,而非僅靠情緒或一句話,並建議把排除繼承權的理由,寫在遺囑裡,並搭配遺囑執行人,還有留存重大虐待、侮辱的證據給執行人。
二、為什麼這些法律安排與每個單身族都有關?
對於許多未婚、沒有子女的成年人來說,問題並非遙遠,而是 關乎安全感、尊嚴以及生活最後階段如何被尊重:
照顧者的保障
若你希望留財產,感謝在你的生命中,陪伴你走最後一哩路的照顧者(或其他實際為你付出關懷的人),僅靠口頭表示是不夠的。
法律上,對於單身族來說,繼承順位是『父母』,如果父母身故,就是「兄弟姊妹」,而這與實際的照顧者,可能不一致。因此,要感謝照顧者,勢必要為他/她做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規劃!遺囑 vs. 其他安排
而遺囑是其中最基本的工具,但它仍受「特留分」的規範。
除非有前面提到的,符合『喪失繼承權』的情況,就可以連特留分也不給!結合醫療與生活最後安排
- 搭配病人自主權利法 等制度(雖非直接涉及財產繼承),可讓你在生命末期獲得尊嚴與自主的醫療選擇。
- 同時搭配意定監護 ,為自己安排生病時,可以幫自己處理財產、生活、部分醫療及長照申請的人選;
- 安養信託 ,保障自己的老本,不會因為詐騙、或所託非人(李鍾桂女士的前例)而流失,導致自己成為下流老人!
三、實務上可採取的幾項完善步驟
作為律師與理財規劃顧問,我會建議:
儘早立遺囑且指定遺囑執行人
指定一位信任、知道你意願的人擔任遺囑執行人,可以讓安排更符合你的心願。並且,如果你想留房產給照顧你的人(遺贈人),透過這個方式,不需要你的兄弟配合,他就能拿到房產!提前設立信託或生前贈與,把財產給照顧我的人
把財產交由信託管理(在信託條款中,安排贈與的信託受益人可以領款的條件)或約定附負擔的贈與契約,資金可以依本人意願使用。也能確保財產給出去,但給的對象要好好照顧我。保險受益人指定
依據「遺產及贈與稅法」第16條第9款規定:「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,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、軍、公教人員、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。」
也就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的人壽保險,身故保險金不屬於遺產,能直接留給指定的受益人。這對單身族與頂客夫妻而言,是非常實用的工具,筆者也會協助客戶做這樣的規劃。
四、把握今天,安排明天
我們無法預見明天會如何?但每一個成年人都有權利與責任去安排自己的未來,不只是在財產上,也在照顧、尊嚴與愛的延續上。
若你現在是單身、沒有子女,或正與家人關係複雜的人,歡迎和我一起檢視你的現況、家人關係、財產與照顧關係,設計出真正符合你心意的安排。
本文授權轉載自「明恩法律事務所」吳挺絹律師 , 原文出處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