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美穗案給我們的三大啟示
一、傳承規劃要「趁早」
猝逝來得太突然,沒有遺囑、沒有信託、沒有保險、沒有遺產稅的規劃、沒有任何安排。中山美穗的兒子唯一能做的,就是在「繼承」與「拋棄」之間二選一。請在意識清醒時「趁早」規劃,才能把選擇權留給自己。
中山美穗才54歲就辭世,而梅艷芳只有40歲就離開了我們。
依據內政部公布的「113年簡易生命表」,台灣人的平均壽命為80.77歲,其中男性77.42歲、女性84.3歲,但不健康餘命約8年,因此真的要提早為自己的人生下半場與傳承規劃!才能保障自己與保護自己的繼承人,錢不要都進了國稅局!
二、資產配置應維持「流動性比例」
在規劃資產配置時,應審視「非流動性資產(不動產、著作權版稅、股票、珠寶古董等)」與「現金/金融資產」的比例。
如果資產結構過於僵化,都在非流動性資產裡,而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,子女如果被迫「賤賣資產」以求變現繳稅,將導致家族財產大幅縮水。
三、善用壽險,創造即時現金流
壽險是解決遺產稅源最有效的工具。
保險法第34條規定,理賠金的給付期限。保險公司應在收齊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;無約定者,應於15日內賠付。若因可歸責於保險公司之事由延遲,需加計年利1分(即10%)的遲延利息。此舉旨在督促保險公司儘速理賠,保障被保險人權益。
因此,保險金在理賠後能即時撥付,且在規劃得當的情況下,不計入遺產總額。這筆即時的現金,可以用來支付遺產稅,確保子女不會因為「缺錢繳稅」而被迫拋棄繼承。
四、專業試算並納入「生前移轉」規劃
遺產稅及繼承相關法規嚴謹且複雜。建議諮詢專業律師&理財規劃顧問進行稅額預估,同時可以善用分年贈與(每年免稅額244萬元)、信託、保險等工具,逐步縮小遺產總額,將「傳遺產」轉化為更溫和的「傳贈與」,減輕後輩在變故發生時的經濟壓力。
傳承的關鍵,其實是「保留控制」與「預留稅源」
很多人以為,「我又沒有幾千萬的財產,應該不用規劃吧?」但問題從來不是金額 (這真的是很常見的迷思)!而是「當你突然離開時,你留下的財產,不論多寡,是否真的能為你照顧你愛的人?」還是會讓他們陷入「繼承也難、放棄也難」的兩難困境?
你沒規劃,錢不一定是孩子的,甚至孩子連拿都不敢拿,最後的結果可能是:
- 子女放棄
- 家人不敢接
- 國家收走
(首圖來源:MIHO NAKAYAMA(@_miho_nakayama_)Instagram)
本文授權轉載自「明恩法律事務所」吳挺絹律師 , 原文出處


